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切实增加城市绿量,提升绿化水平,保护绿化成果,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河北省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规划区内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与监督管理。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的规定。
至于暖气费,您要是不住的话,不交就可以了,交的话应该是不能打折的,热力属于国企,应该没有余地的。
该条例草案规定,对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因采取墙体保温隔热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和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采用“空中花园阳台”新建住宅,其阳台空间的高度、绿化覆土深度、绿化面积比例满足地方规定的,其阳台绿化部分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和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
江苏省人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提出保护古树名木要确定养护责任人,明确管护古树的经费来源,将80年生以上古树后续资源列入保护对象并严厉处罚违法者。湖北省武汉市1999年8月21日通过了《武汉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市法制局会同园林局起草的《武汉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也由市人大审议通过。
都被评为市、区、县(市)的“精神文明”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城市幼儿园的环境卫生应达到“人均用地面积13澎,’.“人均建筑面积8扩”、“绿化面积应不少于z”,但从本次调查情况看,这三项指标的“达标”率的确很低,只分别为3%,17%、15%。
1、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绿线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线的划定、监督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2、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绿地和已建成的绿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绿线管理。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检查、督促绿地系统规划的落实,并接受公众监督。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地系统规划、绿线和绿地性质、用途;确因基础设施建设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办理。
1、第一条 为保护城市绿地,维护城市绿化、美化成果,创造更好的生态和人居环境,根据《沈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绿地的保护和管理。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沈阳市城市规划区及建制镇内的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绿化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 本市的绿化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城乡统筹,分级管理。
4、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生态保护红线是指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生态保护范围界线。
5、第二章 市容管理第十条 城市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园林绿化、公共设施、广告标志、照明、公共场所、城市水域、居住区等容貌,应当符合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6、十二)在绿地内擅自设置公告牌或者搭建临时建筑;(十三)在运河内私自取用水;(十四)其他损害运河风景区的行为。第十五条 对保护运河风景区资源,建设运河风景区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运河风景区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