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国家所有的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以及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等相关法规。该局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该局承担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工作。
2、规划局是做地区规划的。该局承担统筹全市城乡规划的责任,规划局的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市有关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的战略研究。
3、规划局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实施城市规划、城乡发展和建设战略。以下是详细的解释:城市规划制定 规划局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决策机构之一,首要任务是根据城市发展的总体战略需求,制定城市规划。这包括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功能分区、土地利用、交通网络、公共设施布局等,以指导城市的合理发展和建设。
4、市规划局是主管城市规划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5、不动产登记中心(包括下辖的合乡镇所)自然资源局,主要整合了原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规划局的主要职能,同时划转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农业委员会的林业管理职责以及原市环境保护局、原市城乡建设局、原市园林局的风景名胜区等管理职责。
6、市城市规划局作为城市规划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肩负着重要职责。其主要职责包括:执行国家和省级关于城市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规划管理办法和规定。组织编制、审查和申报城市规划,并负责规划实施工作。
1、通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在市辖区、各类开发区(园区)设立派出机构,具体负责该区域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权限负责该区域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2、通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人才培养开发、引进流动、评价激励和服务保障等工作,适用本条例。
4、第二章 征收决定第十条 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5、第四条 本条例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城乡建设、规划、气象等部门依法定职责履行相应职能。
6、特色工业园区的规划工作要突出科学性、前瞻性、战略性和可持续性,着重发挥比较优势,注重环境容量,科学确定总体布局、产业导向、功能区块、生态环保和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工业园区可从已有一定基础的工业园区中选择,提高土地利用率。
负责组织编制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年度计划及城市改造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收费项目管理;负责局预算内、外资金和财务、会计业务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城乡规划、测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城乡规划、测绘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职责划分,内部设有如下机构: 办公室:负责协助领导进行工作协调和检查,制定机关运行制度,处理文件、会议和秘书事务,以及公共事务和后勤管理等工作。 政策法规股:承担政策法规研究和综合工作,起草文件,负责信息综合和行政复议等工作。
规划局属于行政机关,其下属机构为事业单位,例如城乡测绘所,城建档案馆,建设勘察设计院等。
城乡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城乡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利用现有地图、卫星地图结合实际来开发治理历史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