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是中达咨询整理的关于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范围的内容。
2、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由项目所在地设区市风景园林学(协)会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至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 未成立风景园林学(协)会的地区,可由项目所在地园林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推荐报至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
3、“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表需使用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统一印制的表式,复印有效,申报表单独装订。
1、在评选年的近三年,凡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会员单位、各设区市(含义乌市,下同)风景园林学(协)会会员单位所承建施工的工程项目,绿化面积在4000平方米(含)以上、工程造价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均可申报参评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
2、“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表需使用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统一印制的表式,复印有效,申报表单独装订。
3、实地检查工程质量,凡是初评小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都必须予以满足。听取使用单位、当地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初评小组内部评议,对存在的不足通过当地风景园林学(协)会或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反馈给申报单位。初评小组向学会评审委员会提出初评报告。
4、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是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的最高奖,其施工质量须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具有较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评选工作由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组织实施,设金奖、银奖和铜奖三级奖项。
5、是中国国内园林绿化评奖都是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组织和颁发的,只要是绿化工程都可以申报,会进行考察的,评奖的话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按照《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办法》有关规定,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召开优秀园林工程奖终审评审会议。经严格认真评审,才能获奖。
6、努力提高T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施丁企业的知名度和公信力,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组织开展“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活动,奖名为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与“优秀园林占建工程”奖,设大金奖、金奖、银奖和铜奖。
获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由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授予“优秀园林工程奖”奖牌及荣誉证书,获奖信息同时在“浙江建设信息港”、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网站和《浙江园林》上发布。
在评选年的近三年,凡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会员单位、各设区市(含义乌市,下同)风景园林学(协)会会员单位所承建施工的工程项目,绿化面积在4000平方米(含)以上、工程造价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均可申报参评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
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由项目所在地设区市风景园林学(协)会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至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 未成立风景园林学(协)会的地区,可由项目所在地园林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推荐报至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
“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表需使用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统一印制的表式,复印有效,申报表单独装订。